当前位置:主页>劳务与法>仲裁诉讼>劳动调解> 你正在阅读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1-30   点击: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就是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不能越过30天。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快速导航

个人简历
简历表格
简历范文
简历模板
简历格式
简历封面
简历下载
求 职 信
自 荐 信
辞 职 信
毕业论文
自我介绍
合同范本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心得体会
招聘选拔
企业文化
激励机制
薪酬福利
人才测评
培训发展
绩效考评
组织沟通
激励游戏
经典案例
求职信息
求职技巧
求职面试
求职报告
求职案例
职场顾问
职场新人
职场丽人
职场礼仪
职场攻略
职场故事
职场笑话
职场测试
求职广场
职场天地
个人简历
常用范文

热门文章

·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
·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调解案件的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调解委员会成员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回避?
·协商是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没有工会的企业如何设立调解委员会
·青岛试点法院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怎么办?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