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劳务与法>拍案说法> 你正在阅读HR劳资实务 用人方解聘补偿应该是多少
HR劳资实务 用人方解聘补偿应该是多少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2-11   点击:

    原以为笃定胜诉的官司,最后结果却出乎意料。说起自己这番经历,万先生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万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是一家国企的销售主管,2001年10月,一家猎头公司找到他,希望他去一家外资公司工作。经过一番接触,万先生对这家公司提供的职位和薪酬感到很满意,于是决定跳槽。2001年12月,万先生正式进入该外资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家外资公司工作不久,万先生就以颇为突出的工作表现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认可。而万先生自己也因为这份工作获得的成就感和薪酬待遇而深感满意。日子就在快乐而忙碌的工作中很快逝去。

    2003年12月31日,万先生的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约,但直到2004年2月中旬才将续签合同文本交给万先生,看到公司变更了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款,万先生提出异议并拒绝签字,几个回合的交涉最终双方不欢而散。2004年2月23日,公司向万先生发出解聘通知:“公司与您签订的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已将新的劳动合同文本送达您数日,由于您至今不愿与公司签订新合同,公司将不再保留您目前的职位。您的工资将发到2月27日,为您办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缴至2月底。”

    万先生认为这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交涉无果,于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每月800美元的标准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的替代金和3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仲裁庭的审理中,公司方辩称,双方2001年12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工资协议,工资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附件,该协议中明确约定公司每月支付万先生人民币工资为2000元。双方因对续签合同的内容协商不成,双方劳动合同属终止,所以无需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

    万先生回忆说,公司方对于他工资数额的辩解令他非常意外,因为签约前双方已约定月薪600美金,而公司方称工资是分两部分发放,所以对于 双方签订的工资协议他也就没在意。几年来,每月工资除公司直接发放的人民币外,其余部分则是通过香港花旗银行外币汇票支付。“几年来一直这样拿工资,每月总额都是800美金,所以公司的说法让我非常吃惊,可是,我是有口说不清,我拿不出证据。至此我才明白,公司蓄意设下了陷阱。”仲裁最终裁决:公司支付万先生未提前通知的替代金人民币2000元。其他仲裁请求,则不予支持。

    对仲裁结果,万先生表示不满,遂就原请求向区法院起诉。他开始四处搜寻证据,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张当初公司发给的劳动合同附件《待遇表》,上面写明他的月薪总额为800美元,其中人民币2000元,美元559元。还找到了以前的三位同事向法庭作证,证明公司的工资正如万先生所述是两部分发放,人民币由公司在每月30日支付,外币工资则通过香港花旗银行开具的汇票于次月初支付。同时万先生还提供了香港花旗银行的汇票复印件及外币一本通等。

    庭审中,公司方对于这些证据一一予以否认:原告提供的《待遇表》打印件,仅有原告签字,无被告单位盖章,非被告提供,而由双方签字盖章的《工资协议》明确约定月薪为人民币2000元;三位离职员工的证词与事实不符;至于银行汇票,不是本公司汇出,与本公司毫无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万先生在劳动期满后仍在公司工作,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形成了不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但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万先生,所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替代金。同时,因终止合同是公司提出的,所以万先生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请,可予支持。

    但由于万先生提供的《待遇表》为打印件,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所以法院无法确认其为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而原告每月获得的花旗银行559元美元汇票的支付单位为香港的一家公司,和被告所在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被告未举证证明所在公司委托香港那家公司支付原告工资,也未证明汇票上的英文签名即为其所在公司的法人代表。而三位证人的证词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故原告要求以800元美金支付替代金和补偿金的诉请因证据不充分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方以工资协议中约定的2000元人民币工资的标准支付万先生一个月工资的替代金和3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补偿金,案件受理费和仲裁费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快速导航

个人简历
简历表格
简历范文
简历模板
简历格式
简历封面
简历下载
求 职 信
自 荐 信
辞 职 信
毕业论文
自我介绍
合同范本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心得体会
招聘选拔
企业文化
激励机制
薪酬福利
人才测评
培训发展
绩效考评
组织沟通
激励游戏
经典案例
求职信息
求职技巧
求职面试
求职报告
求职案例
职场顾问
职场新人
职场丽人
职场礼仪
职场攻略
职场故事
职场笑话
职场测试
求职广场
职场天地
个人简历
常用范文

热门文章

·辞退争议——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为临时工缴纳养老保险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有别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自动终止吗(一)
·职工离开单位福利房被收回
·企业如何计发员工计时工资
·员工是否应该赔偿培训费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补偿金?
·将规章进行到底
·合同未盖章 到底谁违约
·工人被拖欠7年加班费,是全额追偿还是只补60
·企业不能要求职工超标准负担违约培训费
·违约跳槽者被判赔偿84万元
·陈某某诉东莞市劳动局
·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