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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最有可能让老员工丢饭碗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7-08-25   点击:

  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规避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纷纷辞退即将或已经工作10年的老员工。

  昨日,龙岗区平湖中学5名员工找到律师反映称,上月14日,校方以“合同到期”为由,将他们“委婉辞退”,“学校给我们签的是空白合同,说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一份合同,不签就没有工资。”平湖中学校长张伟对此坚决否认,他再三强调,这些临聘人员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学校决定“不再续聘”,而非“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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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工作满十年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届时,用人单位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由单方面辞退员工。

  同时,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合同到期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也应给劳动者予以补偿。

  员工:被骗签下空白合同

  花工陈满生在平湖中学工作了13年,校方从2004年开始,与他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不过仅持续了两年。今年7月5日,学校通知他,要补签一份2006年的劳动合同,“学校说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一份合同而已,不签名就不发工资了。”

  陈满生回忆说,当时学校拿给他的是一份空白合同,“他们让我先签字,说学校之后再统一填写用工期限。”记者看到,在这份名为《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书》上,工作期限一栏写的是“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

  上月14日,连同陈满生在内的8名老员工,接到平湖中学的解聘通知。“这根本是平湖中学设的圈套。”在平湖中学工作了14年的司机廖韶俊说。

  维权:欲打官司讨补偿金

  昨日,在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内,陈满生和4名同事委托余和生律师,向平湖中学讨要经济补偿金。除了陈满生,其余4名员工有司机、保安和保洁员,他们都在平湖中学工作了10年左右。

  “这对我们这些干了10多年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陈满生的妻子是学校保洁员,同样也遭到辞退。10余年过去,两夫妇已把平湖中学当作另一个家。由于工作出色,陈满生在今年7月份,还获得学校颁发的“临聘职工考核优秀奖”,“如果是我干得不好的话,还可以理解。”陈满生的妻子说。

  陈满生夫妇同时下岗,校方同意给他们8000元补偿金。但这对于瞬间失去经济来源的家庭,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的儿子在龙城高级中学念书,一年的择校费就要1万多元。陈满生的妻子哭诉说,“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校方:期满不续聘非辞退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平湖中学校长张伟的电话。他再三强调,陈满生等8名临聘人员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1年,2006年合同到期后,学校决定“不再续聘”,而非“将他们辞退”。

  张伟说,学校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由于岗位有限,部分年龄大、工作不称职的员工都将不再续聘。因此,学校不存在对陈满生等人予以赔偿的问题。虽然校方对陈满生等老员工,每人发给4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离职金,但并非是对他们进行补偿。“他们为平湖中学工作了这么多年,我们是从感情、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给他们一些离职金。”

  张伟对“空白合同”一事坚决否认,“我们是把所有条款填好后,才让员工签名的。如果他们对学校的做法有异议,甚至诉诸法律,我们都是欢迎的。”

  律师:新法颁布后裁员多

  不过,在余律师看来,《劳动合同法》在今年6月29日颁布之后,此类事件便接连发生。仅上个月,余律师就接到4宗群体维权案件。“当事人工龄都超过5年,大多数人已近10年。”突然遭辞退的基本上是基层员工。此外,关外的学校也出现了裁员现象,“学校由于编制有限,临聘人员数量众多。这些人岗位相对稳定,工龄相对比较长。”

  对此现象,余律师分析,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裁员就会支付更高的成本。因此,不少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在员工快满10年时,就不再与其签合同。“用人单位现在还可以行驶自由解约权,即便辞退员工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余律师说,“10年”反而成了员工丢饭碗的一道门槛。

  余和生认为,平湖中学也可能有同样的想法。不过,要追究校方的责任,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学校向员工提供了空白合同,或者合同的期限、薪酬标准及签订的日期是学校单方面添上去的,而员工并不知情。

  在此前提下,学校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构成欺诈,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员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确认该份劳动合同无效,并可要求学校进行补偿。如果按照陈满生最后三个月1000元的月工资来计算,校方解除合同后,应支付1000元乘以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也就是12000元的补偿金。

  对员工而言,如何才能避免在此时期成为企业节省成本的牺牲品?余律师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合同的条款逐一仔细阅读,尤其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等内容在签订之前应予以明确,并填写签订合同的时间,不要留有合同中空白的条款。劳动者还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加班记录以及其他工作记录。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可凭借这些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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