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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辞职 索要工资碰壁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7-04-10   点击:

  因不满公司管理人员的“苛刻”待遇,22日下午,乐山皇家肥牛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3名员工一起向公司大堂经理递交了辞职信,但当三人准备索要20多天的工资时,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他们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员工反映:辞职无法领到工资

  22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反映问题的3名女孩,分别是宋燕、周文鹃和小君。据她们介绍,今年1月份,她们应聘到位于中心城区春华路中段的皇家肥牛餐饮公司当服务员。由于当时这家公司还没有正式营业,三人先接受了岗前培训。2月1日,餐饮公司开始正式营业。“当时公司说好了的,我们想走就走,工资绝对不会不发给我们。”三名女孩告诉记者,应聘后,她们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只是与公司达成过口头协议,三人的工资均为每月500余元,并且过年加班工资是平时的三倍。

  “公司的管理人员平时对我们要求过于苛刻,所以我们才不想干了。”当问起三人为什么要辞职时,她们介绍说,22日下午,三人递交辞职信后准备索要20多天的工资时,公司却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将工资发放给她们。

  公司态度:不会支付三人工资

  随后,记者来到皇家肥牛餐饮公司,公司董事长邝四海接受了记者采访。据他介绍,按照公司规定,每天下午四点半对所有员工点名完后,5时员工就应全部到位,因为此时已经有客人开始前来消费,但22日下午,三人在5时却还没到位,并在随后递交了辞职信,给公司正常营业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三人在此时辞职,他认为非常不应该。邝四海表示,因为三人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影响,所以不会支付三人20多天的工资。如果三人在其他时段辞职,公司是绝对会支付她们应得的工资的。

  律师说法:公司做法欠妥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乐山齐天律师事务所万文清律师。万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员工和公司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员工有权在任何时候辞职,而公司不应该以员工辞职时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这样的理由,拒绝支付员工的工资,该公司现在的做法显然欠妥。三位员工可以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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