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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交辞呈后 继续工作不是“义工”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7-04-10   点击:

  跳槽先“打招呼” 获批准前仍在原岗工作 却为工资闹心

  员工提交辞呈后 继续工作不是“义工”

  今年1月份,我搬了新家,虽然住的宽绰了,但上班却远了。为此,我想换一家离家近的单位。

  由于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下半年才到期,所以春节前,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

  单位领导表示,由于一时找不到接替我的人,为了使公司的业务能正常运转,希望我再干一段时间。

  现在,我的辞呈交了已经一个月了,但我还在原岗位上从事原先的工作。

  让我心里不踏实的是,自己已经表示辞职了,此后的这段时间,单位还会不会给我开工资呢?

  普法在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通知之日起不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或者奖金等工作报酬,属违法行为。

  因此,自通知之日起的30日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在这30天内仍然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岗位、福利等执行。

  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规定,如果在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一个月后,单位仍没有批准,而劳动者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直到单位给出明确答复之前,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岗位、福利等给付劳动者工作报酬。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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