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医疗保险出新规三个病种规定费用标准
哈市劳动部门出台《关于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病种试行单病种结算的通知》,规定从6月1日起,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将对三个病种试行单病种结算。
据了解,从6月1日起,哈市试行单病种结算的病种有三种,分别为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甲状腺肿手术治疗和腹股沟疝手术治疗。试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院有12家,其中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各6家。
参保人员到指定医院对这三个病种就医时,将不再按照哈市现行的“总量控制、定额结算、项目管理、质量考核”的结算方式,根据服务项目付费,而是采取按规定病种费用支付的后付制结算方式结算,费用支付额分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和参保人员自付额两部分。参保人员只须按规定标准,根据医院级别和病种的不同,缴纳不同的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其余部分(单病种费用结算范围之外所发生的费用除外)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见表格),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
新规定对单病种费用结算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一次住院的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检查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费及临床病理费、检验费等全部费用。并根据不同病种,对质量控制标准中的入院检查、入院标准、入院治疗、出院标准和平均住院日五项分别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过程中,主动要求入住优质优价病房,超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及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在单病种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参保人员以下情况不列入单病种管理范围:在一个年度内医疗费用超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数额的参保人员;70岁以上(含)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手术治疗后,因其他疾病需转科或转院治疗,并符合中途转院标准的,其转科或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执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的;参保人员在患单病种结算范围内疾病的同时,伴有国家法定的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内分泌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肾透析等疾病及治疗的;参保人员患有甲状腺肿的同时,合并气管软化、胸骨后甲状腺肿、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的。
·[劳资新闻] 莫让劳动合同法成为"纸上富贵" (07-08-25)
·[劳资新闻] 工会助推“体面劳动” (07-08-25)
·[劳资新闻] 劳动关系自由化辩析 (07-08-25)
·[劳资新闻] 试用期辞职是否要赔偿损失 (07-08-25)
·[劳资新闻] 管理者面对《劳动合同法》的恐惧 (07-08-25)
·[劳资新闻] 《劳动合同法》促hr管理规范化 (07-08-25)
·[劳资新闻] 广东出台政策完善养老保险 (07-08-25)
·[劳资新闻] 劳务派遣员工的保密协议如何签订 (07-08-25)
·[劳资新闻] 员工管理制度,谁说了算? (07-08-25)
快速导航
- 个人简历
- 简历表格
- 简历范文
- 简历模板
- 简历格式
- 简历封面
- 简历下载
- 求 职 信
- 自 荐 信
- 辞 职 信
- 毕业论文
- 自我介绍
- 合同范本
- 工作总结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心得体会
- 招聘选拔
- 企业文化
- 激励机制
- 薪酬福利
- 人才测评
- 培训发展
- 绩效考评
- 组织沟通
- 激励游戏
- 经典案例
- 求职信息
- 求职技巧
- 求职面试
- 求职报告
- 求职案例
- 职场顾问
- 职场新人
- 职场丽人
- 职场礼仪
- 职场攻略
- 职场故事
- 职场笑话
- 职场测试
- 求职广场
- 职场天地
- 个人简历
- 常用范文
热门文章
- ·江西省公务员工资改革7月1日开始
·湖北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每月普调80元
·福建莆田技工校为解"工荒"搭平台
·国务院公布07年元旦春节及两黄金周放假安排
·劳动合同法同劳动法的区别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9月拟再提高
·民工情侣相约一起“死了算了”
·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涨856元
·初婚男女晚婚可休10天婚假
·深圳拟提高最低工资
·上海首创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解决工伤看病养老
·浙江省发布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平均涨了1424元
·北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调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今起调高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需转变的十大用工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