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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投保义务辞退员工,违法!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2-16   点击:

  我是一家公用事业单位的职工,已在这里工作多年了。现在,政府要求用人单位给所有员工交纳各项保险,为此,单位却要辞退我们100多名工人,这合理吗?

  萧律师:这样做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26、27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你供职单位不为职工投保本已违法,现又在法定情形外为逃避投保义务而要辞退你们。你们应依法维权,通过劳动仲裁,拒绝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做法,并要求单位补缴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

  XXX:我在2月份因违反公司一些规定,每月被扣罚工资的10%,现已连续扣罚了3个月。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萧律师:首先要看公司规定是否合法,判断的标准主要是看制定处罚规定是否符合以下4个条件:1,制定主体合法;2,规定内容符合法律相关条文;3,制定规定的程序合法,即经过职代会或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或其他民主程序通过;4,必须明确告知劳动者。如公司规定合法,而你违反了规定,公司可以依规定处罚你。至于每月的处罚额,只要扣除处罚款后的工资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处罚标准属于合法。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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