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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首例重大工伤理赔案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2-01   点击:

   日前,丰泽区社保公司受理了市区首例重大工伤理赔案件,90元的工伤保险费换来了10.7万元的赔偿。据了解,这也是泉州市实行“五险合一,地税代征”社保征收模式以来的首例。

    日前,泉州市丰泽区某超市采购员吴某的遗孀从丰泽区社保公司领到工伤赔偿金8万元,其8岁的女儿每个月可以从社保公司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25元,直至其18周岁。对于还未从丧失亲人的阴影中完全走出来的吴某家人而言,社保的理赔给这个尚不富裕家庭的未来生活带来保障。

    2005年12月28日,在超市当采购员的吴某与往常一样,凌晨1时左右从市区驾驶摩托车沿江滨路往华洲生鲜批发市场采购海鲜,行至江滨路泉州大桥下时,不慎摔倒,身受重伤。送至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夫妻俩平时均靠打工为生,不仅要抚养老人,还有一个女儿刚读小学,经济较为拮据。吴某的不幸去世不仅使全家人陷入极度悲伤中,还使这个本来不富裕的家陷入困境。吴某生前所工作的超市在积极帮助吴某家属处理善后事宜的同时,还积极与社保部门联系,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

    原来,自2005年开始,泉州市实行“五险合一,地税代征”后,该超市开始为员工缴纳“五险”,单位每月为吴某缴纳工伤保险费7.5元。案件发生后,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其为工伤,丰泽区社保管理中心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作出了相应的理赔。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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