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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公示第二阶段收到意见逾3万条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2-01   点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日宣布,3月27日至4月6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第二阶段收到意见32791件,迄今,该法草案共收到意见37560条。

    中国劳动合同制度施行已有12年,劳动合同法去年底进入了立法程序。该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解决目前中国劳务市场上存在的恶意拖欠工资、延长试用期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3月20日起将该法草案全文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此举务使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不留空白,社会各界的意见将在法律草案再次修改时被予以充分考虑。

    统计显示,社会各界除继续对草案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短期化、试用期期限、经济补偿金标准等问题提出意见外,新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立法的目的应当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二是在某些情况下应当允许口头劳动合同的存在;三是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存在不同看法;四是有的认为草案关于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可能被滥用;五是劳动合同法应当对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加以限制;六是草案应当对集体合同作专章规定;七是立法应当明确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监管责任;八是关于劳动力派遣问题。

    据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可将意见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者登陆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来原:英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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