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劳务与法>劳动争议>劳动合同> 你正在阅读劳动合同越签越短 好事?坏事?
劳动合同越签越短 好事?坏事?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7-06-23   点击:

  老张是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下的一个受害者。2006年12月30日下午,离新年还剩下最后一天,45岁的老张像往常一样在办公室认真工作。“张XX”,同事们突然听见公司老总罕见地直呼老张的名字让他去老总办公室。

  两个小时后,老张苦丧着脸从办公室出来,一言不发。不久,同事们就听说老张将自动辞职,新的一年开始后,将不在公司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

  最严重的一年要签四次

  “老张其实很想继续做这份工作,四十多岁的人了,每月能拿三千多,再出去找这样的工作很难。对我们说是老张自动辞职,其实是怕影响到其他员工的情绪。”老张的同事小曾说:“同事们对老张被辞退都很意外,因为老张比我们其他人平时都努力的工作,即便是公司新的一年要裁员,我们都想不到会是老张。老张私下说他被真正辞退的原因是,他有天来得太早了,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2007年开始后,有很多像老张一样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又没能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将开始从重找工作。

  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仅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这三类,对劳动合同的年限并没有作出明确限定,最近几年来,包括成都在内很多城市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日趋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此前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劳动合同制度施行以来,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的现象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他们签订的都是短期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中,大量来信反映,用人单位一年一签,最严重的甚至一年要签四次等问题。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已经成为包括成都在内很多城市用工制度的主流。成都人力资源市场总经理赵勇表示,成都就业市场从2002年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与职员进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方式。“我们作过统计,目前在成都就职人员有40%无劳动合同,50%是一年一签的短期合同,剩下的是10%才是三年以上的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个案

  一年期合同让他活得累

  劳动合同的短期化使不少职场人士在岁末年初之际总担心新的一年里还有没有工作。

  史瑞在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已工作了近4个年头。自从2002年初进公司后,他与公司先后签了4次劳动合同,每次期限都是1年。按公司规定,工龄满4年就可以加工资。他既盼望加工资,又担心自己已是近40岁的人了,公司还会不会和他续签合同?因为,他所在的公司只有极少几个40岁以上的职工。

  “我工作很优秀,时常超额完成任务。”史瑞说,他主要的工作是完成公司承接下来的各种项目,长时间会在全国各地奔波。他很满意公司的文化氛围以及待遇。“一个月能拿到3000-3500元,出差都是公费。”

  史瑞说,年初是他最幸福的时候。“与公司续了一年合同,没什么压力了,好像什么事情都在掌握之中。”他笑着说,但到了年底则是他工作最拼命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总害怕公司不再与他续约。”他感觉每跨过一年压力就增加一倍,他身边的同事多是些20多岁年轻人,这让他很多时候都感到年龄上的压力。如今,他最希望的事情便是能和公司签一份三年以上的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公司

  短期合同受企业家认同

  与史瑞想和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想法不一样,28岁在成都某IT公司上班的王林却对目前就业市场流行的短期合同很认同。“大学毕业后的五年,我已经换了四份工作。”王林说:“为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好的升值,有好机会我肯定会跳槽,要是签了长期合同就没有这么方便了。”

  王林表示:“我这还不算频繁,还有比我更频繁的呢!在我们这个圈子,有人一年一跳,还有的人干了几个月就换公司了。”

  来自著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似乎证实了王林的话。自去年以来,中国54%的企业表示专业员工的离职率有所上升,25至35岁员工的平均任职期,已从2004年的平均3至5年,降至2005年的仅1至2年,而这个年龄段的员工是公司的主要争夺对象。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在近期记者接触的多名企业老板多对目前流行的“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制度持认可态度,多认为这种“灵活的劳动用工制度”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减少企业的辞退不合适员工所带来的额外成本。

  “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严酷,不稳定性也越来越多,企业需要在雇佣员工上的灵活性。”成都某机床生产厂的林老板说。

  劳动合同短期化。法规

  新法鼓励签无期限合同

  企业更容易雇佣和辞退工人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主是件好事,但对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则不一定是好事。“劳动合同短期化是企业减少用工成本的必然选择,员工的利益也容易受到损害,生活压力增大,很多人整天会提心吊胆,担心随时面临失业危险。”成都某企业咨询管理公司总经理吕志刚说:“按照现有的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未满辞退员工必须承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除了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合同时有具体规定外,目前的法规并没有对签订合同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因此,不少用工单位既为了方便用人,又不用承担补偿责任,就必然会采取签短期劳动合同这种‘灵活’的办法。”

  四川社科院经济研究员陈武元教授认为,目前就业市场劳动合同短期化的趋势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会造成企业与职工缺乏互信,会使职工缺少归属感和安全感,劳动关系稳定性下降。

  陈武元表示,劳动合同短期化的趋势已引起了立法机构的重视,目前已进入二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与原有的法规比较,已在鼓励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劳动合同。

  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一是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快速导航

个人简历
简历表格
简历范文
简历模板
简历格式
简历封面
简历下载
求 职 信
自 荐 信
辞 职 信
毕业论文
自我介绍
合同范本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心得体会
招聘选拔
企业文化
激励机制
薪酬福利
人才测评
培训发展
绩效考评
组织沟通
激励游戏
经典案例
求职信息
求职技巧
求职面试
求职报告
求职案例
职场顾问
职场新人
职场丽人
职场礼仪
职场攻略
职场故事
职场笑话
职场测试
求职广场
职场天地
个人简历
常用范文

热门文章

·劳动合同年年签“试用期”年年有?
·无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要何条件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讲究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需不需要提前通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自动解除合同获赔偿吗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
·劳动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企业承包人 用不用签劳动合同
·企业分立、合并后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偷1个灯泡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辞职
·别被劳动合同忽悠了
·由调研看新劳动合同法的影响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