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劳务与法>劳动争议>劳动合同> 你正在阅读“一式两份”合同内容须一致
“一式两份”合同内容须一致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2-04   点击:

  小罗1997年11月受聘于某公司任总裁办公室秘书,2002年7月被调到了公司下属的度假酒店草坪部任总监行政助理,月薪为4000元。

  因为签订的合同在2003年10月1日到期,于是,小罗在2003年9月又与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还加上了一个新条款:一旦单位降级调整她的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她的工资待遇,需经她本人同意,否则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续签合同后的近1年里,小罗4000元的月工资待遇一直未变,可是,2005年8月25日,人事部突然发了一份岗位调动通知书给小罗,告之从9月1日起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并调整她的工资为1500元。小罗认为按照续签劳动合同的新增条款,调动岗位没有与她本人协商,未经她本人同意,应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是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于是,小罗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表示爱莫能助,不能支持她的要求,并下达了裁决书,小罗不服气,又上诉到法院,结果仍是败诉。

  在小罗提供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看到,企业签字人一方,是当时在该企业任行政总监的某某,也就是小罗顶头上司,而她并没有注意到,某某并不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劳动合同除了盖有单位公章外,法定代表人的盖章也是需要的,可是小罗的这份合同上只有“某某”三个字,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盖章,这就给仲裁委为劳动者寻找最有利和可靠的证据时设置了障碍。

  更大的漏洞还在后面。按照《劳动法》规定,凡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这“一式二份”的意思不言而喻———即2份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全相同,不允许在条款上出现不同。小罗手上的那份合同中尽管是用水笔明确增添了降级调整本人工作岗位,或者降低本人工资待遇需经本人同意,否则视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字样,但是,在企业提供的那份带有小罗签名的合同里,却根本没有这些字样,除了续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外,其他内容为空白。不管是什么原因,小罗作什么样的解释,一式两份的合同出现如此重大的差异,不免会让劳动部门对小罗保存的合同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此时的小罗作为劳动者想要利用合同来申请工资补偿,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此,提醒读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是在格式合同中用手写另行特别约定的事项时,必须核对2份合同写得是否完全一致,核实了完全一致后,才能签下自己的姓名,否则2份合同关键的条款不一致,发生争议时,就很难获得支持。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快速导航

个人简历
简历表格
简历范文
简历模板
简历格式
简历封面
简历下载
求 职 信
自 荐 信
辞 职 信
毕业论文
自我介绍
合同范本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心得体会
招聘选拔
企业文化
激励机制
薪酬福利
人才测评
培训发展
绩效考评
组织沟通
激励游戏
经典案例
求职信息
求职技巧
求职面试
求职报告
求职案例
职场顾问
职场新人
职场丽人
职场礼仪
职场攻略
职场故事
职场笑话
职场测试
求职广场
职场天地
个人简历
常用范文

热门文章

·劳动合同年年签“试用期”年年有?
·无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要何条件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讲究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需不需要提前通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自动解除合同获赔偿吗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
·劳动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企业承包人 用不用签劳动合同
·企业分立、合并后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偷1个灯泡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辞职
·别被劳动合同忽悠了
·由调研看新劳动合同法的影响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