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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竞争对手打零工被开除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1-30   点击:

  利用业余时间去打工,苏民原以为可以增加收入,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昨日,劳动仲裁委支持了苏民原单位作出的开除决定。

  苏民是一家建材公司职工,去年初开始,他应另一家生产同类产品的单位之邀,去该单位打零工。去年8月,建材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员到实地调查核实。苏民对此专门写了书面说明,并作书面检查。

  据了解,该建材公司此前专门召开职代会,通过了《员工日常考核通用守则》,该守则规定,对帮助其他单位加工与本单位同类产品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员工被开除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养老保险金、劳动积累、福利费。

  当月19日,该建材公司作出了对苏民开除处分的决定。苏民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苏民利用工余时间,为与本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提供服务,违反了竞业禁止的义务,建材公司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对其作出开除等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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