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毕 业 生>就业政策> 你正在阅读深圳推出11项新政策吸引人才
深圳推出11项新政策吸引人才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1-14   点击:
深圳市人事局透露,从本月开始,深圳将陆续推出11项新政策,取消原来不适时宜的规定,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深圳。
   
深圳特区自创办以来一直是国内人才向往的热点,但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一些城市推出了吸引人才的措施,形成了吸引人才的新热点。深圳感到过去的一些措施已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因此推出这11项新政策,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11项新政策主要包括:取消人事计划单列制度。今后,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不论大小、成立先后和所有制性质,一律享受同等待遇,全部实行“人事立户登记制”,即到市有关部门“立户”,便可进行引进人才的操作。
   
取消下达人才引进指标制。在市计划局定出的人才引进总量下,各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登记册”就可直接到调配部门办理有关干部调入手续。
   
取消人才引进考试制度。以前调入深圳的干部,都要接受一次考试,合格才能调入。今后除公务员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用人外,其他的免予考试,由单位自己考核。
   
取消引进人才的地区限制。边远省区人才调入深圳,与其它省份同等看待。
   
取消先男后女的人才引进规定。以前考虑到住房分配等问题,如夫妻调入深圳,要男的一方先调,然后妻儿随后,或者夫妻双方同时调入。取消后,男女任何一方均可先调入。
   
取消人才入户前的统一培训。
   
取消“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原规定大专以下学历人才调入深圳要征收城市增容费。今后不论何种学历、何种来源,一律取消增容费。
   
启用个人所得税返还用于专项购房制度。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入户深圳3年以上的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将予以返还,专项用于其个人购房。
   
新政策还包括启用《人才工作证》、取消“入户指标卡”等。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