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毕 业 生>就业政策> 你正在阅读西安市放开政策招徕外地本科生
西安市放开政策招徕外地本科生
作者:博天人才网   时间:2006-11-14   点击:
今年,西安市对市外本科生来该市就业基本放开,只要在该市找到具体工作单位的,即可列入计划予以接收,到西安市安家落户。
   
3月17日,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处公布了西安市2001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对于200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凡属大专以下(包括大专)市外生源的,除个别紧缺专业和一些特殊专业外,原则上不予接收;本科生基本放开,只要在西安市找到具体工作单位的,就可列入计划予以接收;研究生不受限制,均予以接收并照顾解决家属随迁户口。在对毕业生改派上对于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改变就业去向。毕业生同用人单位双方均可提出改派,只要有充分和正当的理由,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处都予以接受,并及时协调沟通,在职权范围内适时地给予妥善处理。
   
在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上,按国家计划派遣到市属单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电公司、黄河机器制造厂)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别持《全国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到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处报到,毕业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发给的《西安市控制迁入市区人员指标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凭介绍信和人控卡到单位所在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师范院校专业毕业生按计划分配到教育系统的,由市教委接收派遣。
   
为保证大中专毕业有充分的择业时间和机会,2001年,凡属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三年内(自毕业之日算起)找到工作单位的,仍按正常程序派遣。报到并就业后一年内因专业不对口或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只要有新的接收单位,也可重新进行安排。对于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区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并办理人事代理。 来原:英语大

推荐给朋友:

Copyright © 2006-2007 SouthHR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方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7077号